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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号: CN32-1800/TM| ISSN1007-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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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全国将设100个!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发布时间:2016-09-18 14:18 浏览次数:8852

增量配电全国将设100个!

——发改委、能源局要求各地区报送3-5个试点项目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近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请报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通知明明确表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拟以增量配电设施为基本单元,确定100个左右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发挥试点的引领示范作用。

  要求各地于9月2日前报送3-5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并附简要说明。

  以下为通知原文:

按照国家之前下发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指出,在2015至2020年的6年之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相当于2014年中国GDP的3.1%。

  根据《计划》,“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2698亿美元),即每年平均投资3000亿元(476亿美元)。

  另据了解,全国首家拥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供电业务许可证。

  南方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办理供电业务许可的申请。局主要负责同志就该公司申办供电业务许可证涉及的有关问题赴深圳前海自贸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 号)中“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规定,专门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公司的申请。对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供电业务许可证的核发,将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各种类型的企业参与售电侧改革的热情。

  此前的山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

  山西省增量配电网资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晋能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为增量配电业务。二是纳入全省“十三五”或年度政府电网建设规划,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新增配电网。

  山西省将首先在煤矿集团等大型企业自供区和国家、省级园区开展试点,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未来售电公司,全社会资本,只要是具备了相应资质或许都将参与到增量配电业务中来。